2025-01-12
1、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该市2023年-2024年采暖季为每年的11月14日12时至次年的3月15日12时。供热企业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五日前启动全系统低温运行,做好调试、排气、故障排除等工作。
2、±2℃,不得低于16℃。根据《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根据气温情况,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调整采暖期的决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为18±2℃,不得低于16℃。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潍坊市2023至2024年采暖季为每年的11月14日12时至次年的3月15日12时。供热企业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五日前启动全系统低温运行,做好调试、排气、故障排除等工作。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天气变化,作出调整采暖期的决定。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
4、截至2023年5月,山东潍坊市2023-2024年度采暖季的供暖时间是否会有延期,尚未得到官方的明确通知。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的规定,该市每年的采暖季供暖时间通常为每年11月14日12时至次年的3月15日12时。这意味着,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供暖时间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