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电力供应(如何保障电力供应)

2024-07-23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1、架空电力线一般不允许跨越民房,法律没有规定高压线跨房高度。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适用本条例。

3、本条例所称电力设施,是指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已建或者在建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包括水力、风力、光伏、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设施、市政公共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及其辅助设施。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适用本条例。

主要内容包括:《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了《电力法》。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第二章主要规定了电力设施建设的相关管理措施。首先,电力发展规划必须依法编制和批准,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的规划(第九条)。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窃电行为的预防和查处,适用本办法。

低压供电的三大保护措施是什么

1、保护接零主要用于地面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对防止人身触电有重要作用。三,井下过流保护:凡是流过电气设备或电缆线路的电流,如超过其额定值时,都叫做过电流,引起过电流的原因很多,如短路、过负荷以及电动机单相运行等。

2、保护接地与接零:漏电保护主要关注故障发生后的快速跳闸,以减少故障存在的时间。而保护接零通常应用于地面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对于防止人身触电具有重要作用。 井下过流保护:过电流是指流经电气设备或电缆线路的电流超过其额定值。

3、保护接地与接零:漏电保护的侧重点是故障发生后的跳闸时间,一旦发生漏电或人身触电,应尽快切断电源,将故障存在的时间减少到最短。保护接零主要用于地面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对防止人身触电有重要作用。

4、它可以在设备或线路漏电时,通过保护装置的检测机构获得异常信号,经中间机构转换和传递,然后促使执行机构动作,自动切断电源而起到保护作用。

5、井下低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有: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电压保护。( × ) 井下空气中主要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气、瓦斯和氢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2、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3、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